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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公交IC卡乘车使用须知

  1、IC卡可多次充值使用,持IC卡的乘客刷卡时,需将卡平面靠近车载收费机的刷卡区(7厘米以内)进行刷卡。普通卡(A卡)可放在提包、皮夹内,在规定刷卡区内进行刷卡。B卡、C卡、爱心卡刷卡后应主动向司机出示卡上照片。刷卡时不要太快,也不要连续左右晃动,以免未被确认或被重复扣款。

  2、持IC卡乘车刷卡时,车载收费机对各种卡都有相应的声光提示并显示扣款金额和卡内余额。

  (1)乘公交车时,当卡内金额不足5元,车载收费机会发出“请充值”是语音提示,红灯亮,乘客应及时到各IC卡充值点充值。

  (2)当卡内金额不足一次乘车时,车载收费机会发出“请投币”的语音提示,乘客应自觉按线路客票价格投币付款。

  (3)遇刷卡方法不正确时(如速度过快,使用不当),车载收费机会发出“请重刷”的语音提示,红灯亮,乘客应按正确方法重新刷卡或及时向司乘人员咨询。

  (4)当遇到“非法卡”(俗称黑名单卡)时,车载收费机发出短促的“铛铛铛铛”声,红灯亮,公交司乘人员、稽查人员有权收缴该卡。

  3、乘客对车载收费机扣款有疑问的,在不影响司乘人员正常工作和其他乘客正常乘车的情况下,可要求司乘人员查询该卡在本次车载收费机上的收费记录,或记下所乘车辆的线路和车号,第二天到IC卡管理中心查验、处理。

  4、持卡乘客乘车如遇车载收费机出现故障,不能正常工作时,持卡乘客应听从驾乘人员的疏导,主动示卡,或转乘下一班车。

  5、公交司乘人员、稽查人员有权收缴“非法卡”,持卡人可到所乘线路终点站开具《IC卡暂扣凭证》,三天内持卡人凭有效身份证到IC卡管理中心查询、处理。

  6、下列IC卡使用情况为“非法”使用,属公交司乘人员,稽查人员收缴的范围:

  (1)使用别人已挂失的IC卡,或挂失后找回,但未取消挂失登记再次使用的;

  (2)转借或冒充他人使用的学生优惠卡、老人优惠卡和爱心卡;

  (3)非本公司发行的IC卡。

  7、学生优惠卡、老人优惠卡和爱心卡只限本人使用,乘车时应主动示卡、验证乘车。依次从上客门(前门)上车刷卡,并往下客门移动,到站后从下客门(后门)下车。

  持有学生优惠卡、老人优惠卡和爱心卡的乘客持本人IC卡转借他人使用的,依据《浙江省城市公共交通车辆乘坐规则》和“公交IC卡车辆乘坐规则”,由公交IC卡管理中心给予罚款和补票处理(学生优惠卡、老人优惠卡补票50元/次,爱心卡罚款200元/次)。

  8、IC卡应妥善保管,确保有效使用,不得弯曲、折断、烘烤、打孔、浸水等,因此引起IC卡失效的,由乘客自行负责。

  车载机语音提示识别

  1、“请投币”:提示驾乘人员,乘客卡内余额不足票价或未年检,乘客需投币(购票)乘车。

  2、“请充值”:提示乘客,卡内余额不足5元,提醒乘客及时充值。

  3、“铛、亲情卡”:提示老人优惠卡消费。

  4、“请重刷”:因乘客刷卡快,提醒乘客再刷一遍。

  5、“学生卡”:提示学生卡消费。

  6、“请年检”:提醒持卡人及时年检。

  7、“铛”:提示普通卡、个性卡消费。

  8、“铛、铛、爱心卡”:提示老人爱心卡。

  9、“铛、铛、铛、铛”:指黑名单卡和无效卡。

  10、“铛、钉、爱心卡”:提示残疾人爱心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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