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于2014年11月18日起开始实施《浙江省无偿献血荣誉证》免费乘坐公交车优惠政策。“市本级必须办卡,凭卡享受优惠;浙江省内各县市的凭证享受优惠”。(有章的认卡,无章的认证)
1、优惠范围:户籍在浙江省范围,并持有“浙江省献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颁发的《浙江省无偿献血荣誉证》者。
2、户籍在金华市本级的,须凭公交爱心卡免费乘坐公交车,不能卡证同用,已办过卡的其《浙江省无偿献血荣誉证》上盖有红色“金华市献血办”印章,凭证不能享受免费乘车优惠。
3、户籍在外县市的献血者,凭《浙江省无偿献血荣誉证》免费乘车,不办理公交爱心卡。
4、请驾乘人员认真验证,发现有假证、冒用他人证件的一律没收。
注:无偿献血爱心卡和70岁以上老人爱心卡同一版面,刷卡机语音提示为“爱心卡”。
请各营运公司认真做好宣贯,要求驾乘人员严格按规定执行。
金华市公交集团有限公司
201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