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公交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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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继充换电设备项目的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金华市快速公交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许继充换电设备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许继充换电设备项目

  数量:2

  预算金额:280000元/年

  单位:年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许继充换电设备,服务期2年(服务期满后,经采购单位考核满意后)在产品价格、政策不变的前提下,双方可协议续签合同,但最多续签1次,每次1年(采购人也有权重新组织采购)。

  拟采购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280000元/年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BRT3、4号线配套工程凤山街充换电站项目在2016年7月26日由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并投入使用,目前共有许继充电设备为41个(尖峰山15台30KW枪充电桩;高铁站北广场5台30KW充电桩;金义都市枢纽站8台30KW充电桩;凤山街换电站9台30KW充电桩;义乌客运中心4台240KW充电柜)。由于相关充换电设备的特殊性,材料配件均为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自主研发,生产安装,是唯一一家能保障上述充换电设备的正常工作的公司,鉴于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资源的单一独特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以及按照《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2014】28号文件第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若更换承接主体,将导致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且会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增加或原有投资损失的”的规定,此项目拟申请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进行采购,建议由: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为单一来源供应商。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许昌市许继大道1298号

  三、公示期限

  2021年11月22日至2021年11月29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金华市快速公交有限公司

  联系人: 季先生

  联系电话:13095878730

  传真:/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迎宾大道1639号

  2.采购监督部门:

  名称:金华市公交集团有限公司企务监督委员会

  联 系 人:高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9-82502888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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